2006年3月3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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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高速公路桥梁影响泄洪给村庄带来损失?
奉化一村委会提起诉讼索赔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姜萍平

  本报讯  甬金高速公路经过奉化市溪口镇塔下村时有一座桥梁叫赵家桥,塔下村村民委员会不久前向法院诉称,这座桥梁存在严重缺陷,影响泄洪,要求被告宁波剡界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巨额损失。
  记者昨天从奉化市法院了解到,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桥梁是否影响河道泄洪这个较关键的焦点,还在等待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
  2005年年底,塔下村村委会向法院诉称,甬金高速公路途经塔下村剡溪时,建造了一座桥梁,名为赵家桥。该桥共建造了20座方型桥墩,桥的走向与剡溪河道呈斜交式,桥梁的桥墩也与剡溪水流方向斜交,因此改变了水流方向,对河道泄洪造成了严重影响。2005年“卡努”台风登陆时,由于桥梁改变了河道水流方向,导致下游处的河堤被大面积冲毁,桥与河道的交叉处形成了缓冲区,使上游冲下来的沙石堆积在桥墩附近无法冲向下游,河床被抬高了1米以上,致使河水向原告村里及农田泛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百余万元。
  对此,被告宁波剡界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答辩认为,其公司没有过错,设计单位根据国家规范对赵家桥进行设计,并且该设计得到了交通部的批准,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且经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为此,赵家桥不存在严重缺陷。对原告提出的百余万元损失,被告认为这是台风登陆时发生的,属于不可抗力。